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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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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4-06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许利民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165,859,7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79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7,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6%。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5,887,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9.7998%;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466,4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71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65,886,65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7%;反对股数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4,465,9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小媛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胡小媛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胡小媛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65,886,65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7%;反对股数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4,465,9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生产研发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65,886,65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7%;反对股数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4,465,9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涛律师、李佳律师

 3、结论性意见: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4-06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东方雨虹”)注入募集资金。增资后,唐山东方雨虹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8月27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目前,唐山东方雨虹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9月9日取得了唐山市丰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 册 号:130282000025423

 名 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士慧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6日

 营业期限:2013年08月26日至2033年08月25日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生产及配套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凭环保许可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2月2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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