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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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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
及补充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更正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披露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由于工作人员在核查相关资料信息时出现遗漏,致使上述公告附件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辉先生的简历在披露时出现差错。现特作更正如下:

原文:胡春辉,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审计处处长,兼任全国烟草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第三届理事,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广州市公司监事、高级会计师,兼任全国烟草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第四届理事,珠海金叶酒店监事。胡春辉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春辉先生与持有春晖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春晖股份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现更正为:胡春辉,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审计处处长,兼任全国烟草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第三届理事,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广州市公司监事、高级会计师,兼任全国烟草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第四届理事,珠海金叶酒店监事,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春辉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春辉先生与持有春晖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春晖股份的股票;除2013年9月3日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对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原通知:“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中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1选举候选人余炎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1
1.2选举候选人吴启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2
1.3选举候选人陈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3
1.4选举候选人廖雁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4
1.5选举候选人梁钧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5
1.6选举候选人刘国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6
1.7选举候选人林祺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
1.8选举候选人胡春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1.9选举候选人祝丽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议案2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候选人祁锦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

现更正为: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1选举候选人余炎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1
1.2选举候选人吴启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2
1.3选举候选人陈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3
1.4选举候选人廖雁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4
1.5选举候选人梁钧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5
1.6选举候选人刘国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6
1.7选举候选人林祺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
1.8选举候选人胡春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
1.9选举候选人祝丽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议案2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候选人祁锦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1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补充刊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遗漏了刊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细内容请参阅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以上错误,董事会特此更正并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致歉。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林祺祥先生、胡春辉先生、祝丽玮女士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林祺祥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9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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