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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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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5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称“江干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杭江执委字第63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章鹏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继续冻结现代联合(证券帐号B881118290)持有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8,000,000股,证券类别为无限售流通股及孽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止。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登记编号为ZYD090284,ZYD100600。(2010)深福法民二初字第9405号已结案。

 截至2014年9月11日,现代联合持有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7%),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冻结。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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