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股票代码:000042 公告编号:2014-4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股票代码:000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振业集团 | 指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洲控股/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34106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地税登字440300618831041
联系电话:(0755)25863061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93%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 10.84% |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9% |
马信琪 | 5.09% |
(以上股东为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
李永明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深圳 | 否 |
蒋灿明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罗力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于冰 | 女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丁古华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陶伟平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房向东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廖耀雄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周俊祥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深圳 | 否 |
三、除中洲控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中洲控股股份进行了部分减持,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中洲控股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洲控股人民币普通股33,768,136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5%。截止2014年9月10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中洲控股人民币普通股9,850,000股,此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洲控股人民币普通股23,918,136股,占总股本的4.99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中洲控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未有买卖中洲控股股份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永明
签署日期:2014.09.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包括: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
电话:0755-88393605
联系人:陈颖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中洲控股 | 股票代码 | 0000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1-17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3,768,136股 持股比例:7.0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中洲控股人民币普通股9,850,000股,占中洲控股总股本的2.057%。此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洲控股人民币普通股23,918,136股,占总股本的4.99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中洲控股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日期:2014年9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4-5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振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9,85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深振业 | 大宗交易 | 2014年9月10日 | 9,850,000 | 2.0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深振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33,768,136 | 7.05% | 23,918,136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768,136 | 7.05% | 23,918,136 | 4.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深振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深振业与公司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1,906,0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0%。本次减持后,深振业和远致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2,056,0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4%;
4、本次减持后深振业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剩余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深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