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财税改革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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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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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已经审议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被称为“经济宪法”的预算法20年来首次进行了修改。汪德华表示,预算法修改对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而言是“治本之策”。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则表示,新预算法修改通过是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分析人士指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是财税改革重头戏,预算法修改推进财政预算透明,规范地方发债,也从法律上指明了改革方向。华融证券表示,预算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后续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可能加快推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张茉楠认为,新一轮财税改革重点在于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其中税制改革、预算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三大期待。对于预算改革,必须实现财源结构的合理化和实现财政分配的结构合理化,保证财政收支平衡。要在政府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障预算之间保持统一和均衡,建立规范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同时尽可能把专项资金变为预算内资金,纳入公众的监督范畴。

 与修改前的预算法相比,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明确立法宗旨、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制度、赋予地方政府有限发债权以及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强化预算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华泰证券指出,新修订的预算法在预算监督、地方债发行、国库业务的事权划分、全口径预算等方面的规定很有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面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展开。此次修订是在现有制度下对财政预算体制的优化,并未触及财政收支结构,尤其是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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