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4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14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上述第5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其他各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4年8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4年9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9;投票简称:圣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其中,第2项议案为包含多个需表决子议案的议案组,以2.00元代表对该议案组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以2.01元代表该议案组中的第1项子议案(序号为2.1),以2.02元代表该议案组中的第2项子议案(序号为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 |
| | 总议案 | 100.00元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 议案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子议案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 子议案2.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 子议案2.3 | 发行数量 | 2.03元 |
| 子议案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元 |
| 子议案2.5 | 发行价格 | 2.05元 |
| 子议案2.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2.06元 |
| 子议案2.7 |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7元 |
| 子议案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8元 |
| 子议案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元 |
| 子议案2.10 | 决议有效期限 | 2.10元 |
| 议案3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3.00元 |
| 议案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元 |
| 议案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 议案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 议案7 | 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元 |
| 议案8 | 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8.00元 |
| 议案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 议案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10.00元 |
| 议案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元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④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圣农发展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注意事项
(1)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如果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未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联 系 人:陈剑华、廖俊杰、胡亚军
联系电话:(0599)7951242
联系传真:(0599)795124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审议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注:逐项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项) |
| 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 2.2 | 发行方式 | | | |
| 2.3 | 发行数量 | | |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5 | 发行价格 | | | |
| 2.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 |
| 2.7 |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
| 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
| 2.9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 |
| 3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
| 7 | 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 8 | 关于批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 |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