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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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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4-05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9月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8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13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1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0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9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9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9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本次转增股本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6,005,55061.5%246,005,550492,011,10061.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46,000,00061.5%246,000,000492,000,00061.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246,000,00061.5%246,000,000492,000,00061.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5,5500%5,55011,1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3,994,45038.5%153,994,450307,988,90038.5%
1、人民币普通股153,994,45038.5%153,994,450307,988,9003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00,000,000100%400,000,000800,000,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0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33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

咨询联系人:彭隆凯 罗小玲

咨询电话:028-87825762

传真电话:028-878255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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