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27日。公司董事长陈夏英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240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39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240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3240377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