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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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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处置公司零散物业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1、出售公司物业:桑达大厦十层整层、桑达新村8栋304室、桑达苑4栋203室、北京泰利明苑A座303室、香港永业中心14楼B室。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处置公司零散物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2、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决定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上述1-4项物业的全部产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具体挂牌价格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和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第5项房产采取市场化的原则按香港房地产交易流程处理。

 3、交易价格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零散物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零散、低效存量资源,支持主业发展,公司对现有的零散物业进行了清理,并拟对其中的非自用物业进行处置。

 2、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的物业中,桑达大厦十层整层、桑达新村8栋304室、桑达苑4栋203室、北京泰利明苑A座303室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具体挂牌价格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和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香港永业中心14楼B室物业采取市场化的原则按香港房地产交易流程处理。

 3、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已经2014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资产出售事项需履行挂牌程序,或按香港房地产市场交易流程处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物业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若交易对方为关联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售物业基本情况

 1、桑达大厦十层整层。桑达大厦十层共有公寓19套,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和振华路交汇处,建筑面积1002.65平米,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446365号。该物业于1992年5月通过购买获得。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物业账面原值401.06万元,净值121.6万元。

 2、桑达新村8栋304室。桑达新村8栋304室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22号,建筑面积82.3平米,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345328号,证载权利人为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历史原因此处物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其实际所有人为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该物业于1989年12月通过购买获得。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物业账面原值14.26万元,净值2.72万元。

 3、桑达苑4栋203室。桑达苑4栋203室由公司持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西路(科技园琼宇路7号),建筑面积72.87平米,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018582号。该物业于1996年12月通过自建获得。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物业账面原值16.52万元,净值7.33万元。

 4、北京泰利明苑A座303室。该物业由公司持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建筑面积150.76平米,用途为办公。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朝字第1370802号。该物业于1999年6月通过购买获得。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物业账面原值151.05万元,净值96.55万元。

 5、香港永业中心14楼B室。永业中心14楼B室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桑达(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303-305号,实用面积510平方呎,用途为办公,产权登记手续齐全。该物业于2002年3月通过并购获得。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物业账面原值297.57万元,净值83.67万元。

 (二)物业评估结果

 1、桑达大厦十层整层。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字(2014)-1-101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25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3128.27万元。

 2、桑达新村8栋304室。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字(2014)第1-098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38.67万元。

 3、桑达苑4栋203室。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字(2014)第1-098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04.04万元。

 4、北京泰利明苑A座303室。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字(2014)第1-098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467.36万元。

 5、香港永业中心14楼B室。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字(2014)-1-099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06.05万元。

 (三)以上资产为公司自有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亦不处于法律诉讼或仲裁中,不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三、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出售物业款项的用途:本次物业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人员安置:本次出售物业不涉及人员安置。

 四、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拟出售物业行为尚未落实,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因此公司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若最终以评估价值交易成功,预计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进展情况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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