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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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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投资时机 下半年有望出现新手笔

 8月29日,保监会网站公布批复函,同意中邮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同意其聘请康宁公司(Conning,Inc)为境外受托人,聘请工商银行为托管人。批复函要求中邮人寿“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合并计算大类资产和具体品种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跟踪评估境外投资情况,加强受托人履职监督,强化托管人保管和监督职责,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这也成为继中国平安出手购得位于英国伦敦的劳合社大楼、中国人寿参与交易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并持有其70%股权、中国人寿对全球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TPG进行股权投资之后,国内保险机构再度谋求“出海”的新动作。与前两者有所不同的是,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2013年度营业收入240.66亿元的中邮人寿,并不在大型保险机构之列。

 有上市保险公司资管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的实际比例和监管层提出的大类监管比例上限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各保险资管公司、保险公司资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这方面的投资时机和可能拓展的空间,下半年业内或有新的“手笔”出现。

 保监会2月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提出针对保险公司配置大类资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在境外投资余额方面,要求保险资金运用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全行业海外投资比例不到1%,实际情况与政策放开的空间有比较大的差距,但同时,保险资金加大对海外资产配置的大趋势已定。

 这一说法亦得到前述资管人士的认同。据其介绍,虽然各保险机构在境外投资具体比例上不尽相同,但从整体来看,与15%的上限比仍相去甚远。这方面理论上的投资空间较大,不过要达到较为可观的投资比例,还需要一个过程,“问题在于行业整体上对于境外投资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都很谨慎”。

 中国人寿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部分大型保险机构在境内不动产投资方面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所以在境外投资上,会比较倾向于从不动产投资入手。但从长远来看,境外投资的形式会多样化,投资行为可能是多种投资形式的复合,甚至是境内外投资的复合。

 而媒体公开消息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中国人寿与卡塔尔投资集团、Canary Wharf Group Plc共同成立SLP(独立合伙有限企业)并购得伦敦10 Upper Bank Street大楼,中国人寿在该SLP中便以LP角色存在。而中国人寿在对TPG的股权投资中,则将与TPG共同承担GP责任,并承担起资金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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