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5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28日和201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申请披露了《天目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天目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两份公告;2014年8月20日,公司以非公告上网方式披露了《天目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上交所事后审核发现上述文件中存在个别错漏疏忽之处,应上交所监管要求现予以更正。
(一)对天目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出现的错漏之处进行更正:
原公告中“各委员会候选人简历附后。”更正为:“各委员会人选简历附后。”
原公告中“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附后。”更正为:“副总经理人选简历附后。”
原公告中“各委员会候选人简历:”更正为:“各委员会人选简历:”
原公告中“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更正为:“副总经理人选简历:”
对于原公告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总经理提名庞伍、耿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庞伍、耿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 玲董事签名: 屈茂辉董事签名:
罗维平董事签名: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对天目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出现的错误之处进行更正:
原公告中: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58834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4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1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5 |
更正为: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64344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48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1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5 |
原公告中: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8 | 99.9% | 2 | 0.10% | 0 | 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4 | 99.6% | 2 | 0.37% | 0 | 0 |
更正为: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45,598,347 | 99.9% | 45,100 | 0.10% | 0 | 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12,283,850 | 99.63% | 45,100 | 0.37% | 0 | 0 |
(三)对天目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出现的疏忽进行更正:
原文:
公司董事方力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唐治理先生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更正为:
公司董事方力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唐治先生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