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9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8月29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4人。关联董事段志平先生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确认与预计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授权甘肃晋云商贸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地区经销商,负责上述四省日化产品相关销售工作,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关联交易实际累计发生金额为6268682.05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2.45%,预计2014年下半年度,该项关联交易将会持续发生,预计全年发生金额1500万元。
因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与晋云商贸法人代表段云为父子关系,故段志平先生回避表决。余下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并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97号)
内容详见2014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9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授权甘肃晋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云商贸”)自2014年1月1日起为我公司日化产品经销商,在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地区开展日化产品销售工作。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晋云商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6268682.05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2.45%,预计2014年下半年度公司仍将与晋云商贸产生此类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本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甘肃晋云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367号第1单元21层2104室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礼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节能环保的批发零售。
2、关联关系的认定
晋云商贸法定代表人为段云(身份证号:620102198709223034)与本公司现任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为父子关系,因此本公司与晋云商贸构成关联关系,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段志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晋云商贸所签《日化产品经销商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委任晋云商贸为我公司西部地区日化产品经销商,具体区域为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并负责该区域所有渠道的销售。
2、我公司不参与晋云商贸的经营,但有对经销产品销售价格和区域的指令权,对晋云商贸销售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权,及对违规行为的追究权。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确认与预计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甘肃晋云商贸进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日化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公司产品覆盖率,且严格执行既定销售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段志平先生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晋云商贸关联交易及全年预计累计交易金额15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利用交易对方的渠道资源,开拓旗下日化产品在上述四省的销售渠道,从而提高公司日化产品的地区覆盖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执行既定销售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经销商协议书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9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9月5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上市地点
(10)决议有效期
(11)募集资金投向
3、《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与宋丽华等人签署关于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7、《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8、《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9、《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云南能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新余恒道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喀什思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宋丽华女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85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元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2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1 | 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元 |
2.3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3元 |
2.4 | 发行数量 | 2.04元 |
2.5 | 发行对象 | 2.05元 |
2.6 | 认购方式 | 2.06元 |
2.7 | 限售期 | 2.07元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8元 |
2.9 | 上市地点 | 2.09元 |
2.10 | 决议有效期 | 2.10元 |
2.11 | 募集资金投向 | 2.11元 |
议案3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议案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6 | 《关于确认公司与宋丽华等人签署关于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6.00元 |
议案7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7.00元 |
议案8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8.00元 |
议案9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云南能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9.00元 |
议案10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新余恒道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10.00元 |
议案11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喀什思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11.00元 |
议案12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宋丽华女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议案》 | 12.00元 |
议案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13.00元 |
议案1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00元 |
议案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5.00元 |
议案16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6.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薛迪桦 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