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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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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全球光伏装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国内的光伏市场已然启动。2013年中国因光伏装机容量超越德国而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14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目标为14GW,其中分布式为8GW、地面电站6GW,正式宣告我国分布式发电应用的大规模启动。由于单晶产品以其具有的转换效率更高且转换效率未来提升潜力更大的特点,更适应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对高效产品的需求。随着单晶产品的有效推广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目标的实施,高效单晶产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作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供应商,公司集中自身优势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竞争优势,紧抓发展机遇,2014年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658.70万元,同比增长49.8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145.7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31.99% ;公司实现硅片销量789MW,同比增长40.83% ,其中海外硅片销量占2014年上半年总销量的78.08%,占比进一步提高;在研发保障和投入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多样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并广泛吸纳先进科技成果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支出14,441.34万元,同比增加179.34% ,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获得国家专利81项。在单晶硅产品降成本、提品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所需工艺装备方面,持续取得了重要的非专利技术研究成果并陆续导入生产;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稳健,各项重点财务指标均保持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9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不断强化太阳能单晶硅业务在主营业务中的突出地位,并在光伏电站及电站系统维护领域延伸了战略布局。2014年上半年,全资子公司同心隆基一期30MW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实现营业收入2065.81万元;二期30MW光伏电站项目已取得备案批文并拟投入建设。公司新组建的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旨在专业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性领域开拓掘金。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1,456,586,953.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87%,其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销售规模扩大。

 (2)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1,215,955,885.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33%,其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销售结构变化。

 (3)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20,176,881.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99%,其主要原因是:国外代理佣金、运杂费、货物保险费、职工薪酬及差旅费增加。

 (4) 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67,359,004.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06%,其主要原因是:技术开发费及职工薪酬增加。

 (5)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30,258,245.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6%,其主要原因是:利息净支出增加。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19,299,729.8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33%,其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料支付现金及缴纳税金增加导致现金流出增加。

 (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82,983,163.2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扩产、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54,239,809.74,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偿还到期债务减少。

 (9) 研发支出本期金额为144,413,397.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34%,主要原因是:研发项目增加,加快研发经费的投入。

 3.1.2 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2014年经营计划,平稳推进各项工作。2014年上半年实现硅片销量789MW,实现硅片销售收入129,194万元,完成全年销量计划约40% 。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公司拥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坚持高效单晶的专业化技术路线,继续发挥在战略能力、技术创新、品牌品质与成本管控、稳健经营风险控制方面的核心优势,进一步扩大了产能规模,持续提升了市场份额,巩固了隆基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地位,实现了公司价值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和持有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形。

 3.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3.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①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②此处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报告期已使用金额;

 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①2014年6月10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43,537万元。

 ②项目进度=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③500MW单晶硅片项目实际进度为100%,已于承诺期限内完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7日《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④500MW单晶硅片项目本报告期产生的收益为试生产六个月的收益。

 ⑤年产500MW单晶硅棒项目截至2014年6月30日投入进度为79.08%,主要原因在于部分设备款和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

 年产500MW单晶硅片项目已于2013年10月建设完毕,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切片机及砂浆设备等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同时预备费用和安装费等也产生节余,因此导致实际投入资金大幅节省。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012 年5月29日,隆基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详见2012年5月30日公告),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37,032万元变更为116,646万元,减少项目投资总额20,386万元计入超募资金,已在超募资金投向中披露。

 2014年4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告)。鉴于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已完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47.55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单晶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改进和提升,单炉生产效率已实现大幅提升,在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中三期项目192台单晶炉已能够实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年产500MW单晶硅棒的产能规划目标的前提条件下,变更了投资金额等事项(详见2014年4月30日公告)。2014年6月10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事项。

 3.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子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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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股公司情况

 ■

 说明:

 ①2014年8月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宁夏隆基与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650万元购买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70%的股权,收购后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成为宁夏隆基全资子公司。

 ②2014年6月16日(美国当地时间),SILEVO公司与美国SolarCity及其全资子公司Sunflowe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Sunflower Acquisition LLC达成收购系列协议,SolarCity将通过一系列兼并程序完成对Silevo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6月19日公告)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4.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14年4月15日公告),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修订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通过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就相关事项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了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内容方面,此次修订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了对于公司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股利分配政策,并如期将201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实施完毕。

 4.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五、 其他披露事项

 5.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预计2014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亿元至1.9亿元。

 5.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六、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6.2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6.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新增投资设立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钟宝申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0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10.50万元,资金已于2012年3月30日到账,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金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详见5月30日公告),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37,032万元变更为116,646万元。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0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鉴于公司单晶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改进和提升,单炉生产效率已实现大幅提升,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中三期项目192台单晶炉已能够实现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时承诺的500MW单晶硅棒的产能规划目标,故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77,605万元变更为43,537万元。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2,578万元,其中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为43,537万元,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项目投资总额为39,04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协议银行及保荐机构四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其中公司是指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和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协议银行是指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保荐机构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在民生银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用于银川项目和无锡项目,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国信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民生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及其子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民生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民生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民生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信证券。

 6、公司、子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民生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民生银行,同时按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四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8、民生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子公司、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子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信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国信证券发现公司、子公司、民生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四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四方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具体如下:

 ■

 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且存单不得质押。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2,456万元投入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394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隆基股份关于先期投入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56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3年2月2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延长6个月,合计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如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13年8月23日公告)

 (2)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如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14年1月18日公告)。

 (3)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4月15日,3亿元募集资金临时借款已如期偿还。(详见公司2014年4月16日公告)。

 (4)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2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4年8月6日,前次募集资金临时借款共计4亿元已全部偿还(详见公司2014年8月7日公告)。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并于2014年4月14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4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并于2014年8月1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银川隆基500WM单晶硅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34,06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运用的议案》,并于2012年5月29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5,664.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及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500MW单晶硅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新区,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37,032万元变更为116,646万元,其中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为77,605万元,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项目投资总额为39,041万元。

 2、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500MW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0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鉴于公司单晶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改进和提升,单炉生产效率已实现大幅提升,原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中三期项目192台单晶炉已能够实现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时承诺的500MW单晶硅棒的产能规划目标,故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77,605万元变更为43,537万元。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2,578万元,其中银川隆基500M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总额为43,537万元,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项目投资总额为39,041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采购一批单晶炉、切方机及备品备件,总价约2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4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子公司发生采购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类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9,301.05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子公司采购一批单晶炉、切方机及备品备件,总价约2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大连连城及其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4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大连连城及子公司发生采购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类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9,301.05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中李春安和钟宝申在大连连城担任董事一职,李春安为大连连城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④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⑤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研发、销售、维修(不含专项审批);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大连连城201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3,018,668.59元,负债总额为232,975,820.89元,净资产为300,042,847.70元。营业收入为115,080,652.64元,净利润为5,437,062.26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拉晶和机加专用设备,主要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补充产能所需。

 2、交易价格:本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作为交易价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尚未签订,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拉晶和机加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提高产品品质,强化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2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承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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