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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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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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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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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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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调整业务方向,以创新驱动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把握正确行业发展机遇,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14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477.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36亿元。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2亿元,营业利润9.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亿元。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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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没有重大变动。

 3.1.3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转融通、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较好地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公司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为保障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启动了债务融资。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管理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三期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2月19日、5月17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4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2014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6号),核准我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亿元的次级债券。公司将于该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 2014年4月28日,公司次级债券发行完毕,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本期次级债券全称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次级债券”,债券简称为“14方正债”,债券代码为“123401”,发行规模为30亿元,票面利率为7.00%,期限为5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次级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3.1.4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业务规范与风控体系建设,特别加强针对新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的工作力度;加强与子公司业务协同;并成功并购民族证券,在行业内引起较大反响。下半年公司除继续巩固原有业务优势、优化管理体系外,将逐步开展对民族证券的整合,使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3.1.5 现金流转情况

 2014年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38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5亿元。 其中: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06.33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77.91%,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增加现金16.02亿元,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8.00亿元,回购业务融入资金净增加47.33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5.22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9.75亿元(主要包括期货业务保证金增加3.04亿元,收回理财资金5.00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00.38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85.70%,主要包括:增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流出4.96亿元,融出资金净增加14.66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20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3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3.77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76亿元(主要包括增持持有至到期投资现金流出5.05亿元、增持可供出售金融产品投资现金流出55.99亿元,存出保证金净增加现金流出3.47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8亿元。其中: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0.15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0.11%,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0.1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0.53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0.45%,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现金流出0.53亿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8亿元,其中: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0.00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21.98%,系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6.22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13.85%,主要系归还短期融资券15亿元,支付利息0.99亿元。

 3.2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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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分别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详见本节“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3.2.1 经纪业务

 2014年上半年行业经纪业务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创新业务蓬勃发展,经纪业务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同时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经纪业务面临行业内外的巨大考验。

 但2014年上半年,公司经纪业务继续深化转型,发挥散户与通道的传统优势,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向财富管理和机构化、高端化转型,不断完善网点的全业务功能,优化管理与考核模式,推进证券经纪与期货经纪一体化。经纪业务市场份额持续快速攀升 ,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着较强的竞争优势。

 (1)市场份额持续快速增长。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全国份额继2013年增长7.44%之后,2014年上半年又增长了6.5%,份额累计增加额已相当于一个中小型券商。行业排名持续保持在第15位。

 (2)新开股东账户数全国占比大幅提高。

 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的大背景下,客户资源愈发重要。2014年上半年,公司加大客户引流力度,新开股东账户快速增长,其全国份额已达9.67%,较2013年增长243%.

 (3)新业务收入对经纪业务收入贡献显著提升。

 公司积极推进创新业务的发展,信用业务、机构业务等新业务在经纪业务中的贡献大幅攀升。2014年上半年,由新业务带来的收入在经纪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已达到27%。创新业务对公司经纪业务的拉动日益显著。

 (4)佣金率降幅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随着新业务覆盖面的扩大、公司理财经理量化考核的推进和投顾业务的广泛开展,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延缓了公司佣金率的快速下滑。2014年上半年公司净佣金率达0.762%。,较2013年下降8.47%,优于行业4个百分点。

 (5)持续推进网点建设与轻型化。

 201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经纪业务分公司4家及网点2家。公司经纪业务板块分公司达6家,网点数达149家,共覆盖21家省级区域,已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在推进网点新设的同时,公司大力推进网点的轻型化,今年上半年5家营业部转为非现场营业部,截至6月末,公司非现场营业部已达68家,占公司网点数量的45%。

 3.2.2 自营业务

 2014年上半年,在股市整体环境较为低迷的大环境下,证券自营分公司主动快速扩张资产规模,为全年的业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优化投资结构,挖潜增效,进一步扩大固定收益类和非标类投资规模,投资顾问业务迅速发展。截止6月底,自营权益、固收以及非标均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2014年,自营业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扩大固定收益类投资规模,适时增加债券投资规模,同时合理控制债券组合期。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审慎运用衍生工具处理风险敞口,在市场下跌过程中较好的控制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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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资产管理业务

 2014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体上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4万元,同比增长80%;期末受托规模超过381亿,较上期增长24%。

 尽管受政策环境影响,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高于行业的增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4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保有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76只,受托规模369亿元,较期初增长23.55%。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也开始步入业绩和规模的双上升通道。报告期内,新设2只集合计划,期满终止集合计划1只,总计保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只,受托规模12.44亿元,较期初增长28.92%。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业绩初步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新业务领域的开拓,积极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待购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共7亿元。同时,公司以向中小商业银行、城(农)商行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为突破口,积极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报告期内,公司成立2只此类集合计划,标志着公司在业务渠道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3.2.4 信用业务

 2014年上半年,公司信用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标准化股票质押融资产品泉易融,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金融产品线,更好的发挥了公司金融中介功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129家营业部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累计净开户51466户,是去年同期的1.66倍;融资融券余额94.10亿元,市场份额2.32%,是去年同期的1.95倍,在88家券商中名列第13位。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融资融券业务收入5.40亿元,其中息费收入3.75亿元、佣金收入1.6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99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客户数977户;报告期内新增初始交易金额6.18亿元;报告期末待购回金额7.02亿元;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权限客户数23户;报告期内新增初始交易金额10.36亿元;期末待购回金额11.97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期末待购回金额4.92亿元、资产管理期末待购回金额7.05亿元)。201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现约定购回业务总收入1,644.48万元,其中息费收入1570.64万元、佣金收入73.84万元;实现股票质押业务息费收入1357.01万元。

 3.2.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快速发展的机遇,继续强化全国股转系统业务,重点提高合同金额和狠抓回款力度,同时加强团队建设和质量控制。公司加强了长沙、北京、杭州、深圳、济南等地的业务部力量,新设了广州等地的展业团队,目前相关业务人员达到近50余人。2014年上半年,公司深入强化与营业部的业务联动,公司机构业务部在浙江分公司、营业部设立机构业务部或机构业务岗,协助开展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共完成签约项目47家,同比增长62%,完成协议余额3929万元,同比增长111%,实现挂牌家数10家,同比增长1000%,实现了挂牌指标与营业收入的双增长。2014年下半年,随着交易方式的完善和质量控制的加强,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将进入更加规范发展的轨道,同时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将进一步加大,公司成立股转交易部从事做市业务,打造全国股转系统全业务链,提高全方位服务中小企业的综合业务能力及盈利能力,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与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挂牌家数进入全国排名前20的战略目标。

 3.2.6 研究业务

 报告期内,研究所积极引入高端人才,大力扩充研究队伍,收效显著。拟任研究所长及新加盟分析师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突出的研究能力,多名新加盟分析师曾多次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等奖项,研究团队目前已经覆盖宏观策略、非银行金融、金融工程、通讯、电子、传媒、电力设备与新能源、环保、中小盘、化工、煤炭、地产、有色、医药、食品饮料、商贸、家电等诸多行业,与机构投资者有着长期密切的联系,在证券市场拥有相当的影响力。

 3.2.7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014年上半年,公司共代销金融产品36.91亿元,产生销售收入3314.29万元。其中,销售证券基金20只(含16只公募基金和4只基金专户),销售额为15.16亿元。销售信托类产品11只(含4只信托产品和7只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总规模为19.56亿元。销售伞形信托产品4只,新增规模21950万元,截止6月底,伞形信托总规模达到9.07亿元。

 3.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3.3.1 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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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营业利润地区分布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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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4.1 资产负债表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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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2 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77.72亿元,较年初增加111.74亿元,增长30.53%。主要系债券业务投资规模增加,资产主要变动项目是:货币性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99亿元,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0.73亿元,可供出售、交易性及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69.22亿元,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较年初增加5.48亿元。公司资产结构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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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司资产结构上看,公司资产质量优良。201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性资产156.56亿元,占总资产的32.77%;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7.9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2.59%;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为152.3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1.89%,其中债券类投资占比为79.99%(基本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其他流动资产合计26.41亿元, 占资产总额的5.53%;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其他长期资产合计34.47亿元,占7.22%。公司资产配置兼顾了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及收益性,符合公司的战略安排及公司发展需要。同时公司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对已发生资产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0.70亿元,经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资产无重大减值风险。

 2014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309.74亿元,与2013年末比增加102.99亿元,变动的主要项目是:银行同业拆入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71.40亿元;本期发行次级债券30亿元,经纪业务客户资金较年初增加15.22亿元。公司负债结构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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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公司储备了充裕的现金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完全能够满足负债支付的需求,公司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母公司净资本118.45亿元,净资本与负债比例为72.23%,净资产与负债比例为98.00%,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1 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同时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财务报表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雷杰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7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5名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委托董事长雷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王关中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结算托管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成立结算托管部。结算托管部为公司的一级部门,具体职责由公司执行委员会确定。

 结算托管部成立后,经纪业务管理部清算组,资金运营部、自营分公司银行间债券业务的托管、清算和交收、登记与估值等相关职能作相应整合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核,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借入境内次级债及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发行/借入境内次级债及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

 (1)发行主体

 境内次级债由本公司作为发行/借入主体。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私募发行。

 (2)发行规模

 本次境内次级债发行/借入规模为: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包含已发行人民币30亿元次级债券)。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为: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以外币发行的,按照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

 2、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次级债品种包括次级债券、次级债务。

 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债券、次级债券、结构性票据等。

 具体发行/借入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发行时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5、担保及其它安排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本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具体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的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价格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请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请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执行委员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10、本次发行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境内次级债、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或维好协议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或维好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境内次级债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信用业务总规模调整为200亿,由融资融券(含转融通所借资券及券源、套保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不包含资管项目)等信用业务共同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总规模内决定或调整不同业务的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执行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拟任副总裁高利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高利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高利先生具备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高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9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发行/借入境内次级债及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副总裁高利先生简历

 高利先生,1961年11月出生,硕士。1983年至1987年任北京工商大学教师;1987年至1997年历任深圳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干部、厂长;1997年至2009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行研部经理、所长;2009年至2014年8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7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7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发行/借入境内次级债及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所交易网站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

 注: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9月15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

 (2)分项表决方法

 ■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第1项议案《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第1项议案《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第1项议案《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其他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网址为www.sseinfo.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4、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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