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要求,现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9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8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0元,募集资金总额1,310,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262,619.1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106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广州市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苗木)、广发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 对应存放募集资金(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44001580509052501258 | 设立设计分院项目 | 5,526.85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0308014170010112 | 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 | 16,594.51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 对应存放募集资金(万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 | 38670188000043237 |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13,283.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 020900188410906 | 超额募集资金 | 60,521.3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394880100100293599 | 超额募集资金 | 30,0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设立设计分院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北京、上海和成都三地设立设计分院,预计总投资为5,526.85万元,全部来自于募集资金。三地设计分院已设立完毕,在组织构架上是为公司园林规划设计院的下属部门。
投资预算及截至2014年6月30日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1 | 建安工程费 | 办公场所的建筑装饰工程建设 | 414.00 | 已完成 |
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 1,009.27 | 进行中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前期工作费以及开办费 | 126.00 | 已完成 |
4 | 项目预备费 | 按上述1-3项费用合计的5%计取 | 77.46 | 已完成 |
5 | 运营前期投资 | 员工工资支出 | 3,900.11 | 进行中 |
总 计 | 5,526.85 | 预计2014年9月完成 |
2、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拟在成都、南宁、武汉和上海四地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总投资为16,594.51万元,全部来自于募集资金。四地工程分公司已设立完毕,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程序。
投资预算及截至2014年6月30日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1 | 建安工程费 | 办公场所的建筑装饰工程建设 | 230.00 | 已完成 |
2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 365.80 | 已完成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分公司设立费用、与项目生产有关的其他费用以及前期工作费。 | 290.00 | 已完成 |
4 | 项目预备费 | 按上述1-3项费用合计的5%计取 | 44.29 | 已完成 |
5 | 运营前期投资 | 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绿化材料备款、工程进度周转资金、工程质保金。 | 15,664.42 | 已完成 |
总 计 | 16,594.51 | 已完成 |
3、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增资资金用于在广东省阳春市和四会市两地建设苗木基地。预计两项目总投资16,604.49万元,其中80%资金来自于募集资金,20%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中阳春地块的实施地点从“阳春市八甲镇中田村”和“三甲镇大垌村”变更为“四会蒲洞村”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变更后,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投资预算及截至2014年6月30日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包括肥料增效、植地改良、道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用房和员工用房等办公生活设施的建筑装饰工程以及荫棚、物料仓库、排水蓄水系统等生产设施的建设。 | 2,602.10 | 已完成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2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 1,785.40 | 已完成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根据国家和当地相关规定计取 | 950.00 | 已完成 |
4 | 预备费 | 按上述1-3项费用合计的5%计取 | 266.88 | 已完成 |
5 | 种苗采购和管护费用 | | 9,119.12 | 已完成 |
6 | 肥料增效和植地改良费用 | | 1,881.00 | 已完成 |
总 计 | 16,604.49 | 已完成 |
4、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立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万元购买房产作为公司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1,500万元,已交楼装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6,4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6,4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4)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17,981.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