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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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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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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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年初,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定位为“改革发展年”。提出了“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有打破墨守成规的决心、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准绳、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用改革的方式完成企业的涅槃重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四项工作目标:在现有的产业基础上,以投资回报为准绳、结合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进一步清产核资、调配资源、以实现公司主业战略布局;公司体系内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降低负债率;进一步落实员工绩效和企业绩效,确保年度经济指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在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的督促下,公司经理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积极推进落实2014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推动了下属各级公司的清理整合,实施了扬州广硕信息和扬州声谷信息的股权转让;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加强内控管理,推动下属公司编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公司管理规范;针对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内控大排查”,对重点控股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有效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产业协调发展,主要经营活动有序展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2,419万元,同比增长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5万元,同比减亏2,914万元。
区域开发产业按计划加快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和二级项目开发销售。受行业和区域等因素影响,一级开发土地出让遭遇市场降温,经积极应对和得当运作,报告期内实现京杭水镇二期土地成交41亩,公司区域开发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5%,对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影响较大;泰达青筑实现签约及回款均过亿,大连北方慧谷和泰达美源项目等进展良好,公司商品房主营业务收入16,823万元。
环保产业在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方面,发挥技术研发功效,深入推广精细化管理,加强运营成本管控,在降低用电率、合理降低秸秆等物料消耗量的情况下,实现发电上网量的稳步提升,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6个运行厂(场)运营安全稳定,共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88.43万吨,实现上网电量1.95亿度。实现垃圾处理和发电主营业务收入17,995万元,同比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完成年初计划目标。
洁净材料产业面临市场需求稳步回升、价格竞争趋向激烈的态势,主导产品国内和国际市场销售稳定,军品订单呈现上升态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73万元。因新建生产线转固,致使营业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增加,导致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大。
石油仓储贸易产业中,油品、化工品贸易市场疲软尚未出现改善,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抓住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的机会,积极拓展新市场;同时加快化工新产品研发,取得新产品生产许可,加大了化工产品的贸易量,不断提高在环保溶剂市场、燃料油市场占有率,经营业绩同比提升,对公司本报告期减亏贡献较大。仓储项目建设顺利,与国储能源的合作建设的南港80万立库区项目工期如期推进,一期40万立油库油罐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
2014年上半年各产业主要子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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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范围内新设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导致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合并单位1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张秉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6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通过,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9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15:00至2014年8月29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报告厅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张秉军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9日14:30在公司总部报告厅召开,会期半天,由董事长张秉军先生主持。
一、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37名,代表股份500,066,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9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98,617,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1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1,449,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规定,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列示。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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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 选举张秉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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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2. 选举胡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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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3. 选举马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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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4. 选举马恩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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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5. 选举韦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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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6. 选举谢剑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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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7. 选举陈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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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8. 选举魏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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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9. 选举仇向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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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 选举李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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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2. 选举同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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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3. 选举王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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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维、刘治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6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出通知。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共九人当选。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两人。董事胡军先生和董事马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会议议题的前提下,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张秉军先生和董事韦剑锋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张秉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秉军先生任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胡军先生任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当选董事长张秉军先生提名,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张秉军先生、韦剑锋先生、谢剑琳女士、魏莉女士、仇向洋先生。主任委员由张秉军先生担任。
(二)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魏莉女士、胡军先生、陈敏女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魏莉女士担任。
(三)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陈敏女士、马军先生、魏莉女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敏女士担任。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仇向洋先生、胡军先生、陈敏女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当选董事长张秉军先生提名,聘请韦剑锋先生任总经理,谢剑琳女士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总经理韦剑锋先生提名,聘请谢剑琳女士、马剑先生任副总经理,赵春燕女士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第八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聘请公司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三年。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当选董事长张秉军先生提名,聘请王菲女士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30日
附简历:
韦剑锋 男,4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铁十八局分公司计划科长、总经济师,天津海河下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前期部副经理,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滨海新都市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谢剑琳 女,4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兰州大学经济系讲师、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剑 男,38岁,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东芝计算机公司技术部、Chinacast通讯有限公司工程师,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风险控制中心项目评估部经理、风险控制中心副经理、风险控制中心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春燕 女,40岁,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兼职。
王菲 女,3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法律顾问,现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部长,无兼职情况。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7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候选人发出通知。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共三人与两名直选职工监事当选。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监事同心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会议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监事李喆先生代为表决。经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李喆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喆先生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