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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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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5月14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黎春女士辞职报告,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披露文件有误,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更正前: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黎春女士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于2014年5月14日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更正后: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黎春女士的辞职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已于2014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名姚红云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黎春女士辞职报告方能生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4 年 8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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