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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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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69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08月27日收收到公司董事詹文陆先生的报告,詹文陆先生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本次买卖行为发生当日,詹文陆先生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詹文陆先生于2014年8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700,000股,交易均价为12.67

 元/股,同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交易均价为12.68 元/股。詹文陆先生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形成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詹文陆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卖出均价为12.67元/股,买入均价为

 12.68 元/股),因此不存在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詹文陆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上述人员或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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