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围绕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营销及企业运营体系管理思想,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水平等措施,全面、系统、稳健地推进了各项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2亿元,同比增长22.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51.83%。

 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战略发展方面,公司积极寻找产业链各环节涉及的可整合的优势资源,以灵活多变的合作模式,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一是完成了对金宇实业控股权的收购,目前公司已完成对其人员、资产、业务等重大方面的整合。二是完成了金宇轮胎工程胎相关资产的收购,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工程子午胎的生产能力。三是在海外控股收购了英国KRT集团和加拿大国马集团,搭建了更具竞争优势的专业轮胎销售渠道。

 2、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与服务体系,实施紧贴市场、灵活多变和创新突破的销售策略,通过优化销售政策、完善物流服务及参加国外展会与召开经销商大会等措施,保证了公司产品的销量。

 3、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紧紧围绕市场和用户需求,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不断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强化质量管控能力,提高了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赛轮越南项目已正式投产,目前半钢子午胎产能约为350万条/年;金宇二期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正在建设,预计将于2014年10月份投产;巨胎项目相关工作也正稳步推进。随着上述项目的建成并达产,将为公司实现规模效益,进一步降低成本和做大做强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5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83%,其主要原因为: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201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对金宇实业控股权的收购,因该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应增加了公司利润。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前期各类融资事项实施进度

 2011年6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亿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9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2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5.85%,期限为3年。

 2013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亿元。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完成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前期及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计划完成轮胎销售2,900万条。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际销售轮胎1,272.33万条(仅指公司自己生产并对外销售的轮胎),实现营业收入491,160.11万元,同比增长22.08%。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团化管控模式

 作为目前在国内A股上市的唯一一家轮胎行业民营上市公司,公司在不断完善体制与机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完成了对金宇实业、KRT集团、国马集团控股权的收购及金宇轮胎工程胎相关资产的收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多方面统合,进一步发挥集团化管控模式的优势,在科研创新、产品优化、品牌营销、管理提升等诸多方面体现出了竞争优势,更好地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致力于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式研发平台建设,并与多个专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在轮胎用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等多方面不断进行改善与优化,为公司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同时,公司还联合承建了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并参股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这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2014上半年,公司共申请专利25项,获得授权专利5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参与制定或修订国家及行业标准8项。

 3、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典范,目前已实现对轮胎研发、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集成控制管理,大大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已有的信息化管理优势,快速向新并购或新建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复制,更好的实现了集团管控模式下研发、采购、物流、营销、服务等资源的共享。

 4、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国内率先创建了"产业链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原材料基地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发机制--技术研发及技术输出--信息化管理生产轮胎--市场营销网络建设--轮胎循环利用业务),并以轮胎为载体,紧紧围绕产业链,在相关重要环节进行突破。公司目前在上游通过控股子公司泰华罗勇进行天然橡胶相关业务的运营,在生产环节通过新建、扩建或股权收购等方式不断扩大产品种类及规模,在下游则通过收购英国KRT集团和加拿大国马集团等销售网络控股权来搭建更有竞争力的专业轮胎销售渠道。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86,84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947.72万元,增幅9,549.75%。

 ■

 注:1、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宇实业")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赛瑞特物流")于2014年1月完成了对金宇实业剩余51%股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宇实业99%股权,赛瑞特物流持有其1%股权。

 2、201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平国际安大略公司(简称"和平安大略")收购福锐特橡胶国际公司(简称"福锐特橡胶")52%股权,收购国马集团公司(简称"国马集团")10%股权。鉴于和平安大略原持有福锐特橡胶48%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和平安大略将直接持有福锐特橡胶100%股权,直接持有国马集团10%股权。同时,由于福锐特橡胶原持有国马集团75%股权,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和平安大略将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国马集团85%股权。福锐特橡胶、国马集团自2014年7月份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81.5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由于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77)。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单位:万元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以公司股本44,5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8,908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4-047)、《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14-053)。

 (六) 其他披露事项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2014年1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平国际有限公司以1英镑收购英国KRT集团有限公司(简称"KRT集团")100%股权。自2014年1月起KRT集团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赛瑞特物流")利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22,185万元收购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宇实业")51%股权。2014年1月13日,公司已向金宇实业原股东金宇轮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宇集团")支付股权收购款21,750万元。2014年1月21日,赛瑞特物流向金宇集团支付股权价款435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宇99%股权,赛瑞特物流持有1%股权。自2014年1月起金宇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董事长:杜玉岱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丁乃秀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杜玉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7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和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主要从事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拟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沈阳和平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沈阳和平注册资本将增至3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轮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4年上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赛轮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00万股,每股发行价6.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共投入62,505.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84万元,收到存款利息681.56万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481.57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3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12号文核准,公司向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0万股,每股发行价10.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0,515.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3-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7月11日,赛轮股份、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赛轮股份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赛轮股份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赛轮股份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存款利息收入, 余额为零账户为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已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履行情况较好。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4年1月13日,赛轮股份、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赛瑞特物流”)于2014年1月20日,会同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账户余额情况如下: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预计完成时间情况

 2012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的议案》,预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整体完工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目前技术研发中心正在准备整体竣工验收配套相关工作。

 公司募投项目完成时间延长,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计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7.55万元。赛轮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457.55万元,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为此出具了《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3,457.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股份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23,457.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4、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019.8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赛轮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抓住发展机遇,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股份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赛轮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在赛轮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其开展主要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效益,不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后年度净利润5,769万元,由于该项目目前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约2.9亿元人民币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简称“赛轮越南”)增资。

 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的议案》。

 自2013年4月25日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为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累计投入4,003.3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620.4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01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公司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赛轮股份本次使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进行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已经赛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01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股份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3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投资不超过2.9亿元用于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为提高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根据投资越南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以短期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对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1)赛轮股份已就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程序,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明确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入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西南证券对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并已按规定用途用于了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