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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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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4—04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全文及其他信息公告。该等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98,019,801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4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共有7名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其所持的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发行对象与本公司无其他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2014年9月1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时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2014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新股。
2014年8月14日最终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长江保荐的专用账户。
2014年8月15日长江保荐在扣除保荐及承销佣金等相关费用后向新乡化纤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4年8月1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证券类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数量:198,019,801股
证券面值:1.00元/股
发行价格:3.0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63元/股。根据询价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在满足“发行对象不超过10个,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条件下,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及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后的发行价为3.03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5.2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申购日(即2014年8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40元/股的比率为89.12%。
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7.03元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师费用等):19,655,028.33元
募集资金净额:580,344,968.70元
发行证券的限售期:7位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三、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

 根据《发行方案》以及《认购邀请书》确定的配售规则,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了7名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认购股数(股)限售期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万思定增宝3号资产管理计划32,970,29712个月
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28,052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01,980
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定向增发策略71号资产管理计划20,198,019
5张怀斌张怀斌19,830,033
6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003,300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海基金公司-工行-鑫龙59号资产管理计划39,627,559
东海基金光大银行鑫龙48号资产管理计划12,060,561
合 计198,019,801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名 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2、名 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剑华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3、名 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肆佰零柒万壹仟柒佰零贰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8日)。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4、名 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5、名 称:张怀斌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路****号***室
身份证号:31010919710207****
6、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04日
7、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成立日期:2013年02月25日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其他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新乡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

 2、新乡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新乡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4、新乡化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对象的选择、参与报价的投资者、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及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新乡化纤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深新乡化纤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配售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孙玉龙

 项目协办人:张新杨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21-38784899,010-66220588

 联系传真:021-50495600,010-66220288

 (二)公司律师: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魏成彬

 经办律师:鲁鸿贵、刘蓓蕾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16号盛润国际广场东塔705室

 联系电话:0371—60156086

 联系传真:0371—6015608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审计经办注册会计师:范金池、张美玲

 验资经办注册会计师:范金池、张美玲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未来路73号锦江国际花园10号楼22层

 联系电话:0371-65683812

 联系传真:0371-65833239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及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登记数据,截止2014年7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

 性质

1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2,563,78041.31%0A股
2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3,026,0001.57%0A股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5,922,6430.71%0A股
4安康4,855,4000.59%0A股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624,0350.44%0A股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759,1400.33%0A股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955,1180.24%0A股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934,9470.23%0A股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832,5960.22%0A股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769,5150.21%0A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截止2014年8月18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

 性质

1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2,563,78033.35%0A股
2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59号资产管理计划39,627,5593.86%39,627,559A股
3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003,3003.21%33,003,300A股
4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民生加银万思定增宝3号资产管理计划32,970,2973.21%32,970,297A股
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28,0522.00%20,528,052A股
6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1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98,0191.97%20,198,019A股
7张怀斌19,830,0331.93%19,830,033A股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01,9801.93%19,801,980A股
9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3,026,0001.27%0A股
10东海基金-光大银行-鑫龙48号资产管理计划12,060,5611.17%12,060,561A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198,019,801股,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乡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股     
流通A股828,498,79499.91%0828,498,79480.65%
流通B股00.00%000.00%
二、限售A股722,7080.09%198,019,801198,742,50919.35%
三、限售B股00.00%000.00%
四、股份总数829,221,502100.00%198,019,8011,027,241,303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有较大幅度增加: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的前提下,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80,344,968.70元静态测算,并以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732,289,634.92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增至2,312,634,603.62元,增加幅度为33.50%;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将从59.78%下降至52.69%。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偿债能力得到一定改善,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股198,019,801股,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13年度及最近一期201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4年1-6月2013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0.05090.03660.04110.0295
项目2014.6.302013.12.312014.6.302013.12.31
每股净资产2.142.092.292.25

 

 (四)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全部用于年产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90,000 万元,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提高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无变化,经营管理层稳定。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增加。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未新增对外担保,也不会因发行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同业竞争。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没有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而发生变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结构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1年-2013年的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6.30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额432,482.41430,745.85442,103.50475,672.23
负债总额254,863.19257,516.88271,906.45291,498.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7,446.91173,228.96170,197.05184,173.26
少数股东权益172.3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145,804.65326,945.35341,065.98396,855.25
营业利润4,578.513,928.80-16,499.63249.75
利润总额4,833.703,633.60-16,315.18585.08
净利润4,217.763,031.91-13,976.21618.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7.943,031.91-13,976.21618.1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14.14-23,059.4569,528.27-16,98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93.23-14,437.22-18,098.11-32,29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8.4132,498.89-57,256.0641,629.3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11.12-756.56-557.98-556.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483.62-5,754.34-6,383.87-8,204.17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流动比率(倍)0.820.980.750.88
速动比率(倍)0.450.470.400.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8718.1419.3525.08
存货周转率(次)1.453.303.624.3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26-0.280.84-0.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5-0.07-0.08-0.10
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90.0366-0.16850.0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5090.0366-0.16850.0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4830.0396-0.17040.0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0.04830.0396-0.17040.0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1.77-7.89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1.91-7.980.18
项目2014.6.30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58.6759.5361.266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58.9359.7861.5061.28
每股净资产(元)2.142.092.05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142.092.052.22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数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计算

 各每股指标以各期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计算基准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019,80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7.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655,028.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0,344,968.70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全部用于年产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90,000 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总投资

 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政府

 补贴

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备案项目环评
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90,00060,000-30,000豫新工业工【2013】00055号豫环审【2013】616号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承销协议的签署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的签署

 保荐协议的签署时间:2014年1月

 承销协议的签署时间:2014年8月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二、上市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新乡化纤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新乡化纤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新乡化纤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新乡化纤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98,019,80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价格为3.03元/股,将于2014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共有7名发行对象,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其所持的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9月1日。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发行对象与本公司无其他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已于2014年8月18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4年8月19日获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及《证券持有人名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2014年9月1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合规性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配售过程的合规性及见证法律意见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受理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11、认购股东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点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树彬

 联系电话:0373-3978861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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