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公司于2014年7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283 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内容,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近日,公司在中市协注[2014]CP283号注册通知书的额度内完成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
名称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简称 | 14东方园林CP001 |
代码 | 041469044 | 期限 | 365天 |
起息日 | 2014年8月27日 | 兑付日 | 2015年8月27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5亿元 |
发行利率 | 6.50%(发行日1年期SHIBOR+1.5000%)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 |
主承销商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如有)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