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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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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受到经济下行、需求放缓、生产成本上升、融资环境不良等不利因素影响,各项经济指标增长乏力。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经营团队灵活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107.30万元,利润总额22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6.29万元。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推动产品转型升级步伐。公司根据行业升级的特点,逐步从前期追求规模生产向追求精益生产转变。以《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杆材》、《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型特种漆包线》募投项目设备试生产为契机,着眼行业新动态、新技术,不断开展新工艺研究、产品研发试制工作,大力研发试生产耐高温、耐高压、耐冷媒、超细微漆包线,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高保真单晶银导体漆包线》专利申请受理。公司注册并使用的电缆、绝缘铜线上的“宏磊”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延续确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整改。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整改。公司在2014年5月26日前全部收回了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占用利息,有效确保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梳理了内部控制的制度及操作流程,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做到事前规避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

 3、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控股子公司宏天铜业新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大部分建设工程已经完成,4个主体生产车间建成,生产设备搬迁到位,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同时,不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设备管理、工艺研究、产品研发、新产品试制 、开拓销售市场等工作,争取尽快产生效益。

 二、公司201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实现项目达产增效

 公司将重点推进《15万吨连铸连轧铜杆项目》、《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型特种漆包线项目》新设备调试运行、产品试制生产、市场开发等工作。加快宏天铜业新的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力争尽快恢复生产。

 2、强化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进一步梳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ERP流程的开发能力,强化财务管理,加快公司运营流程效率,有效提高内控管理的质量,防范经营风险,降低生产成本。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15:0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通过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16:30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龙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编制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540,54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838,0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0,705,9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853,91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2,852,01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755.6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63万元;本公司201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1.40万元,2014年1-6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201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4万元;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807.0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14,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37万元。

 截至 2014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3.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5.37万元,不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1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大唐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涌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于2012年4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年产5000吨热交换器用高效节能高翅片铜管项目》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由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并于2012年6月15日与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凤起路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由于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涌金支行的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7月16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2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1,375.2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杆材项目”自投产以来,因受经济疲软、市场低迷等因素的影响,仅进行了少量生产,未达到预期效益。

 2、“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型特种漆包线项目”因新产品试制、市场开发及部分配套设备交货期延长等因素影响项目计划进度。

 3、“年产5000吨热交换器用高效节能高翘片铜管建设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宏天铜业负责实施,因宏天铜业土地厂房被政府征收,年产5000吨热交换器用高效节能高翘片铜管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4年6月5日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2014-062、2014-064)。于2014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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