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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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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与我公司投资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已于近期完成资产重组,根据方正证券相关重组方案,我公司原持有的民族证券4.67%股权已登记至方正证券名下,现持有方正证券99,558,667股,占方正证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总股本的1.21%。相关股份已于201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方正证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票发行结果暨总股本变动公告》)

 经与会计师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不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内核算,因此我公司对持有的方正证券股权的核算方法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计量。

 我公司持有民族证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515亿元,经初步测算,我公司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转为方正证券股权预计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将产生重大积极的影响,该影响将计入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的影响数额应以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数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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