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3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同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天都城酒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46,029,91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1.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41,9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7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汪涛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楼明、楼江跃、陈凌、孙笑侠、辛金国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主要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78,56199.79%951,3540.2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规模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2:债券形式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4:债券期限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6:发行对象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7:发行方式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09:上市地点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10:特别偿债措施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2.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权总数(股)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446,029,915445,057,26199.78%922,2540.21%50,40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商学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