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就本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的有关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所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集团”)和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泰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7)转让其所持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称“本次交易”)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1、2014年8月25日, 本公司接到中信集团通知,本次交易已于2014年8月25日完成交割。具体请参见中信泰富于2014年8月25日刊发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公告。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于2014年3月28日变更前的产权控制图:(附后)
于2014年8月25日变更后的产权控制图:(附后)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然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信集团。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