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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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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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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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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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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704,73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1%,合并营业利润13,29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4%,合并净利润8,79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5%。

 1、工程施工业务

 报告期,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新承接业务约138.71亿元,由于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持续不明朗,公司业务经营将控制并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在谨慎选择业务确保业务质量的经营理念指导下,经营层主动控制业务规模。对外精选业务,对内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加强BIM培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尤其是成本控制水平。 同时,积极拓展BT、PPP等新项目、新的业务模式。在行业发展趋势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2、土地开发业务

 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情况:

 报告期,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主要工作是启动区块05-05地块项目1#~16#楼及地块配套设施的建筑施工。报告期,一期1#~9#楼主体工程、室内外砌体已经完成,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一期竣工。二期10#~16#楼,报告期桩基工程已经完成。除05-05地块项目的建筑施工外,启动区块其他地块的动拆迁 奉化阳光海湾项目情况:

 (1)启动区块: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后(2014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详细请参见公司临2014-017号公告。

 ?? ??(2)除启动区块外,公司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熟化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在报告期,主要完成了如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阳光海湾项目中心区块--阳光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成型。区内海湾大道、环湖路、迎宾大道、金海路、临湖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已完成路面基层、全线贯通;应家新河、阳光湖水利工程基本完工;纵二河、纵三河已完成全部投资计划的50%;沿河、沿路、沿湖所涉及的供电、路灯、通讯、广电、燃气、供水、雨水、污水管网等综合管线已开始全面铺设,应家新河和迎宾大道绿化工程完成70%;政府方政策处理有序推进,围海大坝东段、南段已填筑至出水,开始进入西坝施工。

 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项目推介工作,利用各种平台积极推介项目,为今后项目发展储备了一批潜在投资商。

 (二)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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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业务承接增加,新增开工项目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是业务承接增加,新增开工项目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承接业务增加,经营费用小幅提升;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较上期减少海外办公费用;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较上期新增的有息债务计提利息;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在建项目大幅开工,支付工程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以前年度出售安徽水泥公司股权款项;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增加银行短期借款,发行中期票据。

 3、 其它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中期票据进展:

 2013年8月1日,公司中期票据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23号公告。)

 报告期,公司中期票据第一期于2014年4月28日发行,将于2017年4月29日到期,发行利率为6.9%,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报告期后:公司中期票据第二期于2014年7月28日发行,将于2017年7月28日到期,发行利率为6.7%,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公司债进展:

 2013年8月27日,公司发行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24号公告。)报告期,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情况及公司债市场情况综合考虑,报告期,公司并未通过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新承接业务约138.71亿元,营业总收入704,737.43万元,合并净利润8,794.18万元,由于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持续不明朗,公司业务经营将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在谨慎选择业务确保业务质量的经营理念指导下,上半年度经营成果略低于年度经营计划,系管理层主动控制业务规模的结果。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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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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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股权投资

 公司上年同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为2655.48万元,报告期股权投资净额为1950万元,同比减少705.48万元,减少26.57%。报告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1、同比例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宝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控股75%,下称“宝联城建”),宝联城建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950万元;

 2、撤回对宁波宝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款2700万元,转为对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

 3、增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万元。

 4、撤回对上海精文东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款1500万元。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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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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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7日披露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使用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 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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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委托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30个月,年化借款利率19.25%,资金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同时,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报告期,收到委托贷款利息19,143,055.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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