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新《环保法》实施和全国环保治理一盘棋的背景下,公司的“后向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优势逐步显现,保证了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三废”设施投资力度,进行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扩容升级改造,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年初制定的发展思路,继续实施公司的“后向一体化”战略,完善现有的产业链,做好募投项目和收购闰土热电的试车、投产工作。

 截止目前,闰土新材料已完成分部调试工作,正在进行整体联动试车;闰土热电正在进行试生产,年产7000吨高档分散染料项目正在进行整体联动调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1,240,371.55元,同比增长34.92%;实现营业利润893,391,895.95元,同比增长155.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666,480,677.67元,同比增长160.7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87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1)2014年1月25日本公司出资19000万元,收购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同该公司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2)2014年3月19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从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4年3月19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弘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从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加根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到场董事6人,独立董事黄卫星先生、沃健先生和陶鑫良先生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公司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3:00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8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318.4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及保荐费13,690万元后,于2010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6,628.4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380.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248.05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61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简答》(2010年第1期)和财会[2010]25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将与股票发行非直接相关的费用1,109.1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1,109.18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215,357.23万元。

 (二)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565.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4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499万元,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19,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262.7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4,336.80万元,投资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750万美元(折人民币4,755.82万元),投资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25,375.00万元,投资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9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6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499万元,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19,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586.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9,273.79,差异12,860.18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60.18万元,其中2010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26.27万元,201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107.34万元,2012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93.86万元,2013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09.99万元(含理财收益),2014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522.72万元(含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0 年7 月23 日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42,000万元和超募资金26,144.61万元合计68,144.61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2012年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0,000万元投入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一方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2 年5月1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3万吨萘系列产品项目”和“年产3.2万吨苯、苯磺化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 三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由原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和超募资金8300万元解决;配套流动资金8,700万元企业自筹解决。公司新设立浙江华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弘化工”)实施“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和“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于同日设立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亚化工”)实施“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华弘化工已于2014年8月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立专户,赛亚化工于同月在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开立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止。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1月14日止,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将上述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止。截止2013年5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中的不超过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自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止。截至2014年4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手续费支出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手续费支出合计金额0.4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3、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实际购买理财产品为30,499万元。

 4、收购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19,000万元收购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后,一方面为企业有效降低用电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能有效消除潜在的关联交易。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闰土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事项无异议。

 2014年1月18日,闰土股份与闰土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1月26日闰土控股已完成了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闰土热电正式成为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全部付清。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变更原因

 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将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实施主体和投资计划进行变更。

 项目实施主体原计划由上市公司来实施,为考核和管理需要,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实施;项目原计划用地160亩,因立项时间较长,国内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充分发挥烧碱项目综合效益,需安排实施配套“年产9万吨双氧水项目”和氯资源衍生产品项目,增加用地280亩。新增土地地点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二期东区的新围区块内;公司计划使用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原有募集资金42,000万元和超募资金26,144.61万元(其中“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7,566.40万元,配套“年产9万吨双氧水项目”使用超募资金8,578.21万元)合计68,144.61万元在浙江省上虞市设立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和配套项目的实施、运营管理工作。

 2、将募投项目“年产2.3万吨萘系列产品项目”和“年产3.2万吨苯、苯磺化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原因

 “年产2.3万吨萘系列产品项目”及“年产3.2万吨苯、苯磺化系列产品项目”因立项时间较长,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收购了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70%,其生产的部分产品与萘系列产品存在着重叠;“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是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后向延续,符合公司后向一体化经营策略,同时也是公司染料及中间体产品的向前延伸。新项目实施后,能将公司现有产业和募投项目产业有机的联系起来,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后向延续,也是公司染料及中间体产品的向前延伸。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