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红山模式”再起步 民资或遇资质门槛
中石油新疆油气开发将结伴疆内国企
汪珺

 □本报记者 汪珺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新一轮改革中,“红山模式”或被再次复制。中石油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对新疆油气田进行开发,既包括常规油气也包括非常规油气;合作区块预计是未动用储量的可能性较大。

 “红山模式”再起步

 “其实,中石油与当地企业共同合作开发油田早已有之,只是当时并未引起很大关注,而今年屡提油改和混合制改革,使得中石油在新疆油气资源合资合作开发的一举一动格外引人瞩目。”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2012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合资成立克拉玛依红山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勘探开发新疆克拉玛依红山油田油气资源,在当时被誉为“创新援疆模式,开创企地兵三方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合作的先河”。据中石油集团公布的数据,2013年红山公司累计产油46.7万吨,上缴各项税费6亿余元,其中上缴中央税费4.14亿元,地方税费1.95亿元。根据规划,2013年至2016年,红山公司将新建产能54.4万吨,新钻井940口,并建设相应配套工程,预计可为地方企业增加产值8亿元。

 今年6月25日,中石油集团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新疆油气资源合资合作勘探开发等事项。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石油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该工作由中石油集团牵头,中石油股份及股份下属公司具体执行。目前内部的提法是,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对新疆的油气田进行开发。

 “出发点还是一样,要给新疆当地留下部分税收,并解决新疆当地的就业问题。”中石油相关人士称。

 “红山公司开发的是红山油田。如果有新的合作区块,可能会针对该区块成立对应的合资公司,类似于项目制。但成立合资公司涉及到很多问题,并非一蹴而就,需适时推进。”上述中石油人士指出。

 对于外界关心的区块问题,中石油目前只称,将考虑从所属矿权中划出2个区块,但暂时未有明确说法。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涉及未动用储量的可能性较大。据悉,塔里木油田周边发现一些能落实的规模储量,初步判断情况不错,中石油还在做进一步的确认。

 民资遭遇资质门槛

 尽管“红山模式”中的合作方为新疆当地国资企业,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油气上游放开是大势所趋,未来民资仍有进入空间,但同时也面临资质的门槛。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国土部自去年开始就在酝酿常规油气区块放开的标准,比如,两桶油旗下一些未开发的区块,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未开发或者投入没有达到一定标准的,需要拿出来面向社会招标。但不同于页岩气招标的是,常规油气区块的竞标者需要具有常规油气区块的勘探开发资质。目前国内仅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拥有。

 “今年1月份国土部曾进行过一轮油气勘查区块(包括塔里木盆地)的竞争性出让,但由于只有上述四家公司拥有资质,因此参与者有限,并未引起很大关注。”一位石油行业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只有获得资质,才能进入常规油气区块的勘探开发。”据悉,包括广汇能源、中化集团、中信集团等在内的部分企业正在申报常规油气区块勘探开发资质。

 “油气上游开发领域过去是‘三桶油鼎立’,未来可能变成‘几家央企+几家地方大企业’割据的格局。既要增加参与者,但也不会像页岩气那样完全放开。”上述石油行业人士指出,这样的好处一是适当引入竞争,二是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

 “政策制定者应制定好标准和门槛,毕竟油气开发是一个风险勘探过程,不光要有资金和设备,还需要技术和专业队伍,因此并不一定适合所有民资进入。”该人士称。

 2012年9月12日,克拉玛依红山油田公司揭牌成立现场。

 CFP图片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