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年8月19日、8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有意将微客商品CV03出售,具体方案正在商讨中,详情请见公司8月19披露的《关于常州东风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5号)。
4、经公司董事会再次核查,同时再次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除上述公司正在商讨中的常州东风项目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其他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再次核查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