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亚邦)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1号)《关于核准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正式核准江苏亚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江苏亚邦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工作。
本公司持有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1600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41%。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