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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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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战略经营目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努力调整业务结构、加快技术创新,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文化建设稳步推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业绩继续保持增长。

 2014年上半年,公司在原有产业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推进力度:

 2014年上半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承建的的中国肃宁国际毛皮交易中心(暨裘皮原材料交易市场)已全部建成,于2014年6月26日投入使用。该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30626.13平方米,拥有商铺752户,露天摊位约844个。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数2,053万股,发行价格14.60元/股,于2014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进展情况良好,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6,452,324.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9.14%;实现利润总额54,793,294.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88,762.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44%,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

 贺国英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14年9月5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9月5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地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4年9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审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四)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五)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4年9月4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对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有六项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斯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会议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4日 15:00 至2014 年9月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五)通讯地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刘雪松女士、王志雄先生、丁志杰先生、杨雪飞女士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3年度分配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34,03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40,209,000股,本转增方案已于2014年5月22日实施分配。现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34,030,000元,增加至174,239,000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由“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服装、裘皮、革皮、尾毛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皮的收购;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或需审批的除外)。”变更为:“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服装、裘皮、革皮、尾毛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皮的收购;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服务、裘皮及制品第三方鉴定(国家禁止经营或需审批的除外)。”(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变将公司名称由“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斯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名称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审议批准《关于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571.8万元的49.00%)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公司拟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及其配套设施的项目。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肃尚路东侧、建业路南侧的肃宁县省级工业区内,占地面积为66,600.00平方米,拟投资40,000.00万元。公司已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内容为毛皮产业园二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上述项目投资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上述项目投资为公司自筹资金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毛皮产业是肃宁县的特色主导产业并且发展历史悠久。肃宁县工业区系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重点产业聚集区,地处肃宁县西北部,规划占地面积16.33平方公里。该工业聚集区内将打造以毛皮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以毛皮动物养殖、市场集散、原皮硝染、裘皮服装加工、研发设计、出口贸易为一体的产业格局,实现毛皮产业及其配套衍生产业的关联共享及集聚协作,推动肃宁县毛皮产业快速发展。该工业聚集区采用“引凤筑巢”与“筑巢引凤”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并采用分期开发、滚动推进的方式进行开发。

 公司作为毛皮行业内龙头企业,为了顺应工业区发展规划以及自身发展战略,应广大裘皮商户的需求,在公司毛皮产业园一期项目饱和的情况下,公司筹建毛皮产业园二期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为裘皮制品交易环节提供更多的现代化的交易场所及相关服务,属于工业区毛皮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 顺应工业区发展规划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肃宁工业区以毛皮产业为主导,通过产业集群吸引毛皮产业优势企业及相关配套产业企业入驻园区,将在很大程度上发挥聚集、协同效应,促使各企业快速发展。华斯股份在工业区内已投资建设裘皮制品交易中心项目暨毛皮产业一期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顺应行业内广大商户的要求及公司进一步向下游延伸的需要,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园区内毛皮产业协同发展的优势,为自身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2. 公司全产业链延伸的需要

 公司始终以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形成裘皮皮张、裘皮面料以及裘皮服饰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将使公司进一步向裘皮原料、裘皮面料、裘皮服饰交易环节扩张,实现公司全产业链延伸,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整合行业资源,带动行业升级的需要

 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鉴于本行业比较分散的特点,通过产业园建设,充分利用公司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同时依托当地全国最大的裘皮原材料集散地的地域优势整合行业,实现毛皮产业及其配套衍生产业的关联共享及集聚协作,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三、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毛皮产业园二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为100,000平方米。毛皮产业园二期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租赁经营或自用模式进行裘皮制品的集散交易。

 本项目拟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

 项目建成后,假设全部用于租赁经营,预计每年新增收入11,000万元,新增净利润3,600万元。

 四、项目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虽然工业聚集区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虽然本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不可预测恶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79号文核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3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2014年2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079号)验证,截至2014年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99,73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0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5,718,00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4,539.0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4,539.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46,152.4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3,159,613.43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571.8万元的49.00%)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385.0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571.8万元的49.00%)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571.8万元的49.00%)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斯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斯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华斯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保荐机构同意华斯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华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斯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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