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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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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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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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业所处氯碱行业产能过剩,PVC树脂市场需求疲软,竞争激烈,销售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与销售成本倒挂,导致公司亏损。
面对当前生产经营的困难和压力,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致,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共克时艰。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内部控制,挖潜降耗,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提高集团精细化管理水平;生产经营方面: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安排生产,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经济运行;产品结构调整方面:氢氧化钾技改项目顺利投产,提高了产品市场适应能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对外合作方面:继续同金属所开展平等互利合作,在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尝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4—24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 2014 年 8月 19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克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根据中组部(2013)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李克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李克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李克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最低法定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局时生效。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新任董事的选聘工作。
李克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局对李克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