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题: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增资1.01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项目建设方案,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增资9,800万元,专用于其向再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汽商贸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进行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