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5号),核准本公司收购德国采埃孚集团下属橡胶与塑料业务的相关事项。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4年8月18日,MPA约定“交割前提条件”已经全部满足和豁免,公司已于2014年7月同采埃孚集团签署了相关的资产转让协议和股份出售协议。目前正在办理本次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转移和工商变更过户手续。在全部交割行动完成后,本公司将同采埃孚集团签署“交割确认”文件。
公司将继续积极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