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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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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4-04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披露《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4-05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19日开市起复牌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方式于2014年8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兆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3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联董事付殷芳、牛建林、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的受益人,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联董事付殷芳、牛建林、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的受益人,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联董事付殷芳、牛建林、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的受益人,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以上三项议案尚待《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90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9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4-05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志胜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9日

 是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4-05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募投项目6代线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已于2014年1月开始供货台湾和大陆客户(详见2014年1月15日、1月3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的公告),顺利打开台湾和大陆市场,并于今年上半年实现稳定供货。在此基础上,近期台湾市场进一步取得重大突破,公司与台湾客户签订三年供货协议,6代线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累计供货总量为132万片以上,最大月供货量为6万片。

 同时,公司托管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飞公司”)5代线玻璃基板产品在台湾新增客户的认证工作进展顺利,并已达成供货意向协议,供货期限三年。产品获得客户认证通过后,旭飞公司5代线玻璃基板产品三年累计供货总量216万片以上,且每年不低于72万片,月均供货将达到6万片以上。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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