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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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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3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34),定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布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4年8月1日,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2:5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3:00~2014年8月20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5.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价格约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4-029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966;

2.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长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价格约定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 至2014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邮编:430066)。联系电话:027-88717136、88717137 传真:027-88717134,联系人:张明清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议 案 名 称表 决 结 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价格约定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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