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9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郭现生先生于2014年8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8月13日,购回期限为365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5%;累计质押股份为180,6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1%。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9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作必要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的规划纲要》。公司战略转型目标是“打造国内一流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战略转型选向为“工业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及产业化发展”和“油气田、页岩气、煤层气开采等能源技术服务领域”。
(三)公司于2014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该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协议,在本协议指导下双方开展具体合作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披露了《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796.07万元-9,061.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40%。
(五)公司于201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等两个具体项目。
(六)公司于201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该协议为双方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且后续合作事宜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将于2014年8月26日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八)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