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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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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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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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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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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自发电量2388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4.6%;完成供电量22945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5%;完成售电量21940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8%,其中:直供电量134620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7.9%;趸售电量8478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2.2%。趸售电量中:广西4026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6.4%;趸售州内三县2465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5.1%;送平远电量1722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807.4%;外购地方中小水电9596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53%;购省网109603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3%。对越送电813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4344万千瓦时。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8%;实现营业利润124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1%;实现净利润100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0%。

 主要报表项目增减变动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赎回上期购买的1.4亿元银行理财产品。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应收电费增加。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材料物资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备用金借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赎回上期购买的1.4亿元银行理财产品。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工程投入增加。

 工程物资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入工程物资增加。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向金融机构归还部分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应付购电费增加。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预收电费和工程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放上期末年终绩效工资影响。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缴纳税费增加影响。

 

 

 利润表项目

 ■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售电收入增加、进项税额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联营企业利润增加。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电费滞纳金收入增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处理固定资损失增加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利润总额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小区供电设施建设费支出增加、退质保金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支付购建款的账期影响。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资金筹借及使用管理的改善。

 

 售电结构变化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售电结构对比表

 ■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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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电量比上期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采购电量随销售电量增加、购电结构发生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借款本金减少借款利息随之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售电收入增加,应收售电费减少、应付购电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建资产支出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向银行借款减少、归还借款增加。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同比去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具有特许的供电营业区。国家对供电行业的管理实施供电营业区管理,公司有国家核准的特定供电营业区。

 2.地方较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目前,与公司长期建立了购售电关系的地方小水电达到 57 万千瓦,加上公司自有的 11 万千瓦装机,共 68 万千瓦,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

 3.控股股东云南电网公司强大的电网经营、发展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

 支撑。自云南电网进入文山后,不断投资完善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加强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加大对文山电力管理改进、技术进步、人员培训、电力电量供应等方面的支持。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4 年上半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33,926,377.84 元,其中:对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余额73,357,966.27 元,比期初增加 5,835,337.22 元;对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余额1,792,100.03元,比期初增加414,553.63元;对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余额58,776,311.54元,比期初减少5,990,700.86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由于供电企业的特殊性,电费资金的回收主要集中在月末,公司为了有效利用资金,于2013年12月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鑫月溢”理财产品陆仟万元(60,000,000.00),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理财产品捌仟万元(80,000,000.00),共计壹亿四仟万元(140,000,000.00)。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赎回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的6000万元“乾元-日鑫月溢”理财产品,获得收益11,095.90元;2014年1月6日赎回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的8000万元“金钥匙-安心快线”理财产品,获得收益51,198.65元。

 四、财务报告

 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2、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4-00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08月13日在昆明白云培训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董事及委托代理人11人,其中:独立董事吴云同志委托独立董事杨勇同志行使表决权,董事邓亚文同志委托董事段登奇同志行使表决权,董事张虹同志委托董事李钊同志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育鉴同志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会计师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题,并以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四、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修订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14-01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修订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14-01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4-011)。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4-010

 关于修订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19 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一)修改原则

 1.本次修改内容完全体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

 2.本次修改结构上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体例。

 3.对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章节顺序调整、合并优化、并删除了部分与全面网络投票等新规不相适应的条款。

 (二)修改内容

 1.主要修编内容对照

 ■

 2.主要删除、优化调整条款

 (1)删除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10节“股东大会的发言”第39条至第45条。

 (2)鉴于股东大会的安全措施方面已在新规第22条中统一规定,删除原规则第二章第八节“大会的安全措施”第43条至46条。

 (3)删除原规则第二章第七节“股东大会的会务筹备”第32条至33条。

 (3)鉴于对股东大会提案的要求已在新规则第13条、第14条第三款中统一规定,删除原规则第五节“股东大会具体提案的要求”第19条至第23条。

 (4)原规则第十一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47-49条、第十二节第70条合并调整至新规第39条。

 (5)原规则第58条删除,其内容体现到新规则第17条和第43条中。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4-01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公司增资的25%出资比例部分。

 投资金额:997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自2010年电站投产发电运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4629万元(累计亏损),未来经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为投资方带来投资收益在时间和数额等方面还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参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文电”)工程建设,以后年度按照工程进度增加投资,公司必须控制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决议。

 2005年3月20日,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出资方签署《投资协议》,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按60%、25%、15%的出资比例,注册成立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的筹备、建设、经营。至本次增资前,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公司注册资本为47321万元人民币,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60%,出资额为28393万元;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出资额为11830.25万元;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为15%,出资额为7097.75万元。

 2014年7月11日大唐文电召开第三十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及资金建议计划的议案》,提出了2014年资本金融资计划:2014年需投入资本金3988万元,按投资协议的出资比例,文山电力需投入资本金997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四次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也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情况。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情况、各股东方的增资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吴井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付东

 注册资本:289988.8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电厂建设、电厂投资及管理,电力开发及管理,检修、调试电力设备,电力技术服务,矿产开发,化工项目开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冯峻林

 注册资本:130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和国外水电水利、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规划研究、咨询、评估与工程勘测、设计、科研实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监理;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项目的投资与经营;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劳务人员并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建筑(含人防)、市政、电子通信、公路、桥涵、输变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接入系统设计、地质灾害评价、科研试验、监理、概预算、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安全评价、招标文件编制及工程总承包、城市规划、装潢、基础处理、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及配件、出版印刷物、餐饮、停车场、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物业服务、纸制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公司与文山电力之间除产权关系外,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大唐文电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21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俊利

 注册地址:麻栗坡县天保乡分水岭白胡桥

 工商登记号:532624000001289

 经营范围:水电站开发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公司本次增资股东各方均以现金方式,自公司成立至今股东各方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方式。

 (二)大唐文电公司马鹿塘二期电站简况

 马鹿塘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麻栗坡县境内的盘龙河干流上,为盘龙河下游河段梯级规划的第八个梯级,是盘龙河干流梯级电站开发中容量最大的一级电站。电站分两期开发,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马鹿塘二期电站3台机组已于2010年5月全部投产发电。原可研概算总投资205827.41万元,年利用小时4546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18.18亿千瓦时(含一期10万千瓦的总发电量)。由于国家移民政策变化及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2013年4月《云南省发改委关于马鹿塘二期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的批复》同意调整的总投资为270628.18万元,较可研概算增加约64801万元。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马鹿塘二期电站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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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后马鹿塘二期电站股权结构:

 ■

 (四)大唐文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5年3月20日,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出资方签署《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投资各方: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鉴于: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在国家工商局合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2、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一家在云南省工商局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包括3台80MW(实际投产为3台100MW)水力发电机组,目前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复,可研报告通过了审查,前期工作正在积极的推进当中。

 经上述各方协商一致,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决定共同出资建设和经营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建设规模暂定为3台80MW(实际投产为3台100MW)水力发电机组,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方案为准。

 第二条 基于上述建设规模,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动态总投资约为20.22亿元人民币,项目最终投资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为准。

 第三条 投资各方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的筹备、建设、经营,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文电”)。

 第四条 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6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5%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第五条 上述各方均以现金方式投资入股。

 第六条 投资各方注资时间及具体注资方式另行协商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第七条 大唐文电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

 第八条 由于经营战略调整等原因,大唐文电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 马鹿塘二期水电工程建设资金拟全部采用内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若需要,投资各方同意根据具体融资需要,按各自出资比例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第十条 大唐文电生产的电力、电量送云南省电网及文山电网,上网电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购销,具体事宜在另行签订的《电量购销合同》中明确。

 第十一条 大唐文电按照国家关于电网调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力生产和运行,具体事宜在另行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中明确。

 第十二条 投资各方同意对本协议签署前项目前期的各项工作及相应承诺予以承认、以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三条 投资各方同意至大唐文电成立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为马鹿塘二期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过会计师审计并经大唐文电董事会确认后,由大唐文电承担该等费用。

 第十四条 有关大唐文电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方式等内容,由投资各方另行约定,并在大唐文电《章程》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本协议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原因)未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而造成其他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 本协议投资各方因订立、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大唐文电留存两份。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自2010年电站投产发电运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4629万元(累计亏损),自2014年1月1日开始,电价主管部门批准马鹿塘二期电站上网电价上调0.03元/千瓦时,未来经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为投资方带来投资收益在时间和数额等方面还有不确定性。

 在现行的购售电关系下,公司对“大唐文电”以前年度的投资、本次增资和未来可能的按投资协议出资比例的增资行为均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

 (二)本次增资不会导致文山电力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也不存在为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文山电力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马鹿塘二期电站30万千瓦发电机组已于2010年全部投产发电,不存在技术、环保、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引致的风险。

 2.市场方面:目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因云南省装机容量的大幅增加,水电站存在丰水期因电力相对过剩导致弃水影响发电量的风险。

 3.财务方面:电站投产以来,因发电量未达原可研设计目标、移民费用增加等导致总投资增加进而增加了折旧、财务费用等营运成本,电站投运以来,仅2012年实现盈利,其余年份均为亏损。

 (二)本次增资不存在需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对风险的分析

 鉴于水力发电属于清洁能源,未来在国家能源改革、发展中可望获得发展支持,履行公司与各投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以及大唐文电公司经营状况已趋向好转,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增资。

 七、关于后续增资的预计和安排

 根据大唐文电公司的测算,马鹿塘二期电站最终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和工程整体验收,按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未来公司尚需投入资本金200万元左右,公司第六届四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大唐文电公司具体融资时间办理后续增资事宜。

 八、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对外投资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4-012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在白云培训中心五座五楼1号研讨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际参会监事及委托代理人5人,监事丁士同志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宁德稳同志行使表决权;监事张仁波同志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宁德稳同志行使表决权;职工监事杨红梅同志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职工监事周泠伶同志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丁士委托监事宁德稳主持会议,并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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