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42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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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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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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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围绕项目实施、渠道创新、精细管理、绩效体系、资源整合和文化建设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赢利能力。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收入21.3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一)狠抓项目实施,促进业务持续增长
2014年公司通过加强重点项目对经营的拉动,实现公司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上半年,南沙生产基地产能不断增长。
(二)加强渠道创新,推进传统产业转型
上半年公司继续抓好渠道创新工作,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经营模式转变,创新经济增长点和赢利模式。在电子商务和直营店方面,上半年,在天猫旗舰店良好运营的情况下,继续开通了天猫移动购物平台,主动参与淘宝等电商平台的活动,并入驻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有效提升了品牌在多渠道的曝光率,电子商务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MES产品在生产上的应用不断取得突破,降低MES中甲基硫酸钠的含量的方法在奇宁公司获得了重大进展;新产品的开发也按进度有序进行,公司的“新型磺化油”产品获广东省2013年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成为公司第5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上半年公司还荣获了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称号。
(三)实行精细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上半年,公司在加强完全核算和完全服务的工作上更进了一步,通过对影响生产经营成果的各个因素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强化了公司各部门对目标进度的紧迫感。公司还通过引入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影响公司经营、内部控制、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32个重点工作分别成立了项目小组,由公司领导分别作为项目利益人,通过行动分解建立精准行为来推动目标的实现,为推进公司精细化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完善绩效体系,推进企业人才成长
在延续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上半年公司一方面结合公司目标预算管理,对所有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实行了新的经济责任考核机制,与部门责任人签订了经济责任状,并实施了新的经济责任考核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对目前实行的薪酬体系进行改革,对骨干人员全面实行了新的薪酬标准,进一步调动了关键岗位和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公司也开始进行了岗位说明书、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方案等一系列改善工作,今年将全面实施新的绩效体系,推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
(五)加快资源整合,带动运作模式创新
公司为加快资源整合的效果产出,上半年一方面对已有的优质产品供应保障体系进行完善,通过产品供应项目和供应链优化项目的带动,推进公司在计划、生产能力、仓储、物流等方面的优化,减少内在的损耗和提升运作效率;另一方面,为增强发展后劲,公司开始实施表面活性剂业务的整合和经营模式创新工作,利用韶关、南沙浪奇在生产制造、地域上的各自优势,以及合作伙伴在销售渠道上的优势,为公司表面活性剂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商业模式。
(六)加强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在健全内控方法和手段,降低运营风险上,为保障企业健康运作,上半年引入了常年法律顾问驻场服务的方式,首先对涉及公司运营风险的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流程风险分析;其次,参与到公司日常内部控制环节,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另外,公司审计内控实施的部门对内控制度定期回顾以及日常审计事项的跟进工作,使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并得到不断完善。
承接55年发展的历史,上半年,公司“高富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浪奇”被评为广州老字号、工会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1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浪奇”和“高富力”双品牌获得2013 年度最受消费者喜爱广州品牌百强 的称号。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4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4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240,934.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759,065.05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验字第205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3月4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810,628.71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专审字第22048号《专项鉴证报告》。
(二)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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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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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1,452,656.38元,其中“南沙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392,527.88元;“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9,060,128.50元;
注2:详见“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五点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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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2014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4 年 3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2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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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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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