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淮钢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淮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调整负债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01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淮钢公司转来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272号),同意接受淮钢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淮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淮钢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