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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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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本报记者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青海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国有经济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80%以上的国有资本聚集到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知名品牌的国内一流企业和国际化公司。

 根据意见,青海将通过多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引进央企、大型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通过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规范上市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

 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国资布局,整合重组产业。坚持“有进有退”的方针,引导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治理等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鼓励支持国有经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产能过剩及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行业和领域。

 不断创新国有资本运营方式。今年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从经营目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管控模式等方面,实行以责任为导向的差异化监管。同时,改组建立青海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青海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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