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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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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8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8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4年第8期已于2014年7月30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8期的运作期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8月5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4年8月5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8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
资产类别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银行定期存款73.47%
债券投资25.69%
买入返售证券0.11%
其他各项资产0.73%
合计100.00%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8月13日起,同花顺开始代理销售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仅代销人民币份额,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40046)、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27)、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0)、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94)、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49)、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2、C类:000313)。投资者可在上述产品的申购期内到同花顺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4年8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有折扣,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参加本次活动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2、本次活动的详细规则及业务流程以同花顺的相关公告为准。

3、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咨询办法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4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4年8月11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1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8月13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4年8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4年8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4年8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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