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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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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收购EPRINT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884.HK)部分股权及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推进“
互联网云印刷”战略合作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收购EPRINT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84.HK)部分股权及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推进“互联网云印刷”战略合作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发挥公司主业优势,实现印刷技术与数字信息技术的结合,完善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将互联网“云印刷(CLOUD PRINTING)”列为公司业务战略发展板块之一。香港主板上市公司EPRINT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PRINT集团”)是香港地区领先的云印刷服务商,拥有www.e-print.com.hk;www.e-invoice.com.hk;www.design-easy.com;www.photobook1010.com四个云印刷网络平台及成熟的互联网云印刷资讯系统。鉴于公司及EPRINT集团有限公司均有意向在战略层面合作开展云印刷业务,公司董事会特授权管理层开展如下工作:

 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向EPRINT集团主要股东佘绍基先生、莊卓琪先生、林承佳先生、梁衛明先生、梁一鵬先生收购合共不超过EPRINT集团16.5%股份事项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EPRINT集团实际控制人协商有关收购条款、聘请内地、香港两地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咨询等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权限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授权公司管理层与EPRINT集团就双方在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东南亚地区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互联网云印刷”项目进行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双方“互联网云印刷“战略合作框架,对潜在投资地区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拟定双方合作方式及条款、 聘请有关会计师、律师等机构进行专业咨询等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权限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三、特别提示:本次授权不构成对EPRINT集团主要股东及EPRINT集团的任何实质性承诺,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完成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前仍需按权限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需履行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鉴于上述情况,本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推进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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