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一项至第十二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 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至8月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3人,代表股份160,285,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74.20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144,789,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67.0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49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7.17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5,54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7,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3、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对本项议案下列表决事项逐一进行表决,情况如下:
(1)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3)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4)标的资产交割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5)本次交易的审批及核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6)本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意大利Machining Centers Manufacturing S.p.A 8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MCM公司8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0,281,045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043,2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1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