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有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谨慎经营、防范风险,夯实公司资产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对于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比例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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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由于无法准确预计2014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金额及结构,公司基于2014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初步测算。公司根据上述测算结果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减少公司201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人民币69,556.23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谨慎经营、防范风险,夯实公司资产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结合实际做出的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