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4-04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 9 时开始
2、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副董事长杜学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1,564,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9%,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授权的代理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关于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1,5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1,5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
四、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4-044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
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三设计单元PCCP管材制造第一标段评标结果
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6月30日招标人-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发布了“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三设计单元PCCP管材制造第一标段”评标结果,确定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三设计单元PCCP管材制造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对此公示,公司提示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项目名称: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三设计单元PCCP管材制造第一标段。
3、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三设计单元PCCP管材制造第一标段的PCCP管径DN2400mm管材制造(含标准管、短管、承插口、胶圈等)的设计、检测、制造、运输、装卸、管件防腐等。
4、计划供货期:自2014年7月起,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供货。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8039.6912万元(大写中标金额:捌仟零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壹拾贰元整),约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49%。
三、风险提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06月30日~2014年07月02日。公示期满后,公司能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事项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4-045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兴龙管业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3月19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协议并设立管业公司的议案》,决定与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合资成立管业公司的协议书》并拟在内蒙古地区投资设立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青龙管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及《青龙管业关于合资成立管业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近期,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控股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内蒙古兴龙管业有限公司
注 册 号: 150291000048802
公司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12号法定代表人:李泽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陆仟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水泥混凝土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压力钢管和压力钢岔管、球墨铸铁管、3PE涂料钢管、螺旋钢管、钢材、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水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制造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发、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4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 自2014年6月24日至2034年6月23日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方式、金额与期限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出资数额 | 出资方式 | 设立时缴付 | 出资最终期限 |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 | 4200万元 | 股权、货币或实物 | 0 | 2015年12月31日 |
| 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 | 1800万元 | 股权、货币或实物 | 0 | 2015年12月31日 |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