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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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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2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4年 6月28日在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1362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小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傅争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2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28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增补董事会下设的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傅争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傅争光先生为董事会下设的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燕儀女士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附件:陈文女士简历

 陈文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家艺术系列一级编辑,全国三八红旗手。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影视剧中心主任,上海炫动卡通卫视娱乐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上海录像影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动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视剧制片人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数字内容产业促进中心理事,苏河当代艺术中心执行董事。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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