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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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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22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出售“金海联”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将“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991,898.68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4年6月5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海”)与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远”)签订了《“金海联”轮废钢船买卖合同》,上海金海将化学品船“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福建新远,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991,898.68元,与“金海联”轮账面净值相比溢价约人民币195万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由上海金海董事会批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上海金海董事会已于2014年6月5日批准本次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安市湾坞镇白马门

主要办公地点:福安市湾坞镇白马门

法定代表人:郑绍锦

注册资本:9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船舶拆解;船舶修造;船舶、建材、钢板销售等

2、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188号A-440A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杨树浦路248号17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彬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外石油,化工产品和原料的运输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72万元,资产净额为10875万元, 营业收入为2481万元,净利润为-130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金海联”轮,化学品船,船籍中国,载重吨3671吨,船龄29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该轮是上海金海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轮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077万元 ,已计提的折旧累计为人民币1973万元,帐面净值为人民币1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上海金海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海联”轮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了《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联”轮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52号)》。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企业以整船转让方式出售后由受让方进行废料回收利用、残值变现前提下,企业委估资产账面净值为1,038,300.00元,评估净值为2,891,400.00元,评估增值1,853,100.00元,增值率178.47%。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金海联”轮20,766,000.001,038,300.002,891,400.002,891,400.00-86.08178.47

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金海联”轮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因为“金海联”轮已计提完折旧仅余残值,评估值高于“金海联”轮账面残值所致。

3、定价情况:按照市场价确定。经过多方询价,最终,上海金海选定报价最高的作为交易价格。

由于“金海联”轮按照废钢船价格出售,且“金海联”轮已计提完折旧仅余残值,其账面净值较低,“金海联”轮的出售价格远高于其帐面净值,与评估值无重大差异。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签署方: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甲方)

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甲方将化学品船“金海联”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991,898.68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船价的10%,计人民币299,189.86元作为定金,一次性的以电汇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实际交船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船款,计人民币2,692,708.82元一次性的以电汇形式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交船时间:2014年6月25日前,具体时间由甲方选择。

5、合同签署日期:2014年6月5日。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生效日期:2014年6月5日。

8、由于甲方在乙方支付所有船款后方予以交船,公司认为船款的收回没有成为坏帐的可能。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海联”轮是老旧船,船龄29年,已接近强制报废年限,船舶技术状况比较差,维护成本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当前化学品运输市场持续低迷,船多货少,且国内各港口对靠泊化学品船船龄要求越来越苛刻(一般超过15年船龄不予接受)。该轮与近几年来投入营运的大批新船相比,在市场竞争力和可选货种方面均处于劣势。在目前航运市场形势下,结合该轮船舶技术状况,上海金海提前报废并出售该轮。

预计本次交易将使上海金海获得约人民币17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本次交易对公司有利。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金海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金海联”轮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52号)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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