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5月1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498,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27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47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64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2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257,96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1 %;反对 5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7 %;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7%;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0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 。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57,920,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5%;反对577,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 %;反对516,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7 %;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 。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核销坏帐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257,92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7 %;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 。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7 %;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信贷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57,92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16,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8 %;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 。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0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 %;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王星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6,541,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573 %;反对50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6583%;弃权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844 %;回避181,383,979股。
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市名派实业有限公司、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及聂志华先生,共6位股东,合计181,383,97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 77,114,653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
同意257,92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07,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7,92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0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弃权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257,9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4%;反对50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伟东、王义红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