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4月30日10:0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10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435,835,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435,83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谭燕女士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年4月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祎、曹积源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